养殖野猪需要办哪些证?
购买和饲养特种野猪,必须到国家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因为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驯化、饲养及销售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养殖销售许可证。 具体做法是:首先到县级林业部门办理初级手续;而后,到市级林业部门办理全套手续;获到经营许可后,才允许建造特种野猪养殖场,购买野猪进行生产。 不仅自己需要按规定办理所有手续,而且必须到已取得《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场家引种。否则,引进了没有获得野猪驯养经营许可证场家的野猪,也属于违法行为。在引种过程中,一定要遵纪守法,认真对待,不要贪图便宜,引进手续不全场家的种猪,会引起麻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养殖野猪除了办一般养殖场的审批手续外,还要办理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具体要办的手续有,1.用地审批手续,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在环保部门办理。 3.选址勘测,向畜牧部门申报,畜牧部门派员现场勘测。 4.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到林业部门办理。
特种养殖目录?
特种养殖品种有: 1、皮毛动物:银狐、貉、北极狐、水貂、海狸鼠。 2、食用和药用动物: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巴西龟等。 3、宠物: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等。 4、作观赏用的野生动物: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等。
特种畜禽分为16类,分别是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养殖特种猪要什么证?
购买和饲养特种野猪,必须到国家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因为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驯化、饲养及销售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养殖销售许可证。 具体做法是:首先到县级林业部门办理初级手续;而后,到市级林业部门办理全套手续;获到经营许可后,才允许建造特种野猪养殖场,购买野猪进行生产。 不仅自己需要按规定办理所有手续,而且必须到已取得《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场家引种。否则,引进了没有获得野猪驯养经营许可证场家的野猪,也属于违法行为。在引种过程中,一定要遵纪守法,认真对待,不要贪图便宜,引进手续不全场家的种猪,会引起麻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养殖贩卖,但需向当地林业局申请《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否则属于违法。 驯养繁殖受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水生动物由渔业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再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主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报告,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书面证明; (2)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3)所申请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5)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6)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