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上写着登记作物是什么意思?
肥料登记就是肥料管理机关,对肥料生产企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肥料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检验,从源头上把好肥料进人市场流通的质量关。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农用肥料登记证种类有哪些?
(1)临时登记证。 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2个月前申请续展,可续展两次,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年,如农肥(2005)临字489号,为农业部2005年办理的临时登记证,登记号为489号,湘农肥(2005)临字367号为湖南省农业厅2005年办理的临时登记证,登记号为367号。(2)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续展有效期为5年。如农肥(2005)准字328号(农业部),湘农肥准字2005号(省农业厅)。(3)备案登记。省级登记的肥料进入外省应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其备案登记有效期与该肥料在本省取得的登记证期限一致,因此,外省肥料进入本省,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只需备案登记1次。
化肥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发卡机构应当向购卡人公示、提供预付卡章程或签订协议。 预付卡章程或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预付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二) 预付卡的有效期及计算方法; (三) 预付卡购买、使用、赎hui、挂失的条件和方法; (四) 为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便利或优惠内容; (五)预付卡发行、延期、激活、换发、赎hui、挂失等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七)交易、账务纠纷处理程序。 发卡机构变更预付卡章程或协议文本的 , 应当提前 30 日在其网点、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新章程或协议文本中涉及新增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降低优惠条件等内容的,发卡机构在新章程或协议文本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对原有客户应当按照原章程或协议执行。
化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 (有效期和登记证延续)临时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正式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正式登记的肥料产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或向中国销售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满之日前六十天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登记,并提交申请报告。 登记机关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肥料工业产品“三证”是什么?
“三证”是指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和标准证,但并不是所有的肥料都有三证: 一、需要办理肥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肥料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磷肥产品(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对于在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产品的基础上采取机械造粒、添加辅助营养成分(有机质、氨基酸、中微量元素、稀土元素等)等措施进一步加工形成的产品,如有机磷肥、稀土磷肥、粒状磷肥和氨基酸磷肥等,不管名称如何,都应申请生产许可证(XK+编号、QS)。此证由质检部门发放,可到相应网站上查询。 二、需办理肥料登记证的肥料 一般凡用于农业的复混肥、配方肥、包装肥、叶面肥、微生物肥、精制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登记后因名称、商标、成分、剂型发生改变的肥料产品需要登记。其中叶面肥、微生物肥需农业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