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有哪些品种?
皮毛动物:银狐、貉、北极狐、水貂、海狸鼠。 食用和药用动物: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巴西龟等
特种养殖有哪些?
特种养殖是指对非传统养殖动物进行饲养和培育的农业业务,通常与传统的畜牧养殖(如猪、牛、羊等)不同。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特种养殖类型: 1. 鳄鱼养殖:鳄鱼养殖是以鳄鱼为对象进行养殖的一种特种养殖业。鳄鱼的皮革、肉类和其他副产品具有商业价值。 2. 干鲍养殖:干鲍是一种具有高食用价值的海产品,它们在人工水域中养殖,供应市场的需求。 3. 蜜蜂养殖:蜜蜂养殖是指养殖蜜蜂以生产蜂蜜和其他蜂产品,如蜂胶、蜂蜡和蜂王浆等。 4. 蝙蝠养殖:蝙蝠养殖是一种针对蝙蝠进行饲养的特种养殖业,主要用于食用、药用、科研等用途。 5. 温泉鱼养殖:温泉鱼是指一些能够适应温泉水的鱼类,如泉眼游鱼等。温泉鱼养殖通常与温泉旅游景区相关。 6. 珍稀鱼类养殖:一些珍稀鱼类,如锦鲤、红色乌龟等,也可以进行养殖。 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特种养殖类型,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特种养殖,包括蛇类养殖、昆虫养殖、有毒动物养殖等。特种养殖通常需要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管理要求。在从事特种养殖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特种养殖包括刺猬、竹鼠、狐狸、蝈蝈、巴马香猪、梅花鹿、马鹿、小尾寒羊、肉狗、肉免等1。此外,特种养殖还包括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蚕蜂养殖、草食养殖等2。特种养殖具有特殊利用价值,可以提高产量和品质,同时也可以满足人们对动物的需求3。
竹鼠 竹鼠饲料非常简单,竹鼠主要吃竹子、植物的茎干、芒草等为食,如果饲养面积不是很大的话,那么饲料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竹鼠的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毛皮柔软,有比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药用价值。因此,养殖竹鼠是一个成本低经济效益高的种类。
特种养殖是一种产品具有特殊利用价值的、新奇的、特殊的养殖业。 一、特种养殖品种: 1、禽类 肉鸽、信鸽、七彩山鸡、锦鸡、珍珠鸡、蓝孔雀、绿孔雀、鸳鸯、鹧鸪、金丝雀等。 2、动物类 野兔、獭兔、肉兔、波尔山羊、竹鼠、野猪、香猪、肉狗、狐狸、梅花鹿、麝香鼠、黑豚鼠等。 3、昆虫类 黄粉虫、蚯蚓、大麦虫、蝎子、土元、蜗牛、蝇蛆、蚂蚁等。 4、水生动物类 中华鲟、青蛙、泥鳅、黄鳝、金头龟、鹰嘴龟、草龟、螃蟹、蚂蝗、林蛙、蟾蜍等。
有什么特种养殖项目?
1. 蚕桑养殖:主要是指蚕的养殖和桑树的种植,以获得丝绸和桑叶。 2. 蜜蜂养殖:主要是指蜜蜂的养殖和蜜蜂产品的提取,如蜂蜜、蜂王浆等。 3. 鱼类养殖:主要是指淡水和海水中的各种鱼类的养殖,如鲤鱼、鲫鱼、鳗鱼、多宝鱼等。 4. 花卉养殖:主要是指各种花卉的养殖,如玫瑰、兰花、菊花、康乃馨等。 5. 草药养殖:主要是指各种草药植物的养殖,如人参、当归、黄芪、枸杞等。 6. 珍禽异兽养殖:主要是指各种珍禽异兽的养殖,如孔雀、鹦鹉、鹿、马、骆驼等。 7. 蛇养殖:主要是指各种有毒蛇和蛇产品的养殖,如眼镜蛇、蝮蛇、蟒蛇等。 8. 昆虫养殖:主要是指各种昆虫的养殖,如蝴蝶、蚕、蚂蚁、蜗牛等。
珍稀动物都有哪些可以养殖?
国家林业局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和驯养繁殖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3]99号)”)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予以首批公布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
有梅花鹿、马鹿、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虎纹蛙、娃娃鱼等野生动物。 娃娃鱼学名"大鲵",属大型两栖类珍稀动物,主要生活在山区海拔200~1000米,且水质清凉的山涧溪流中,因叫声酷似婴儿啼哭,四鳍似婴儿手臂,故俗 称"娃娃鱼".其分布范围狭窄,种群数量较少,研究价值极高,因而被国家列入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野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麂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养殖贩卖,但需向当地林业局申请《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否则属于违法。 2003年8月4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首批54种驯养技术成熟、可商业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使人工饲养野生动物得到条约限制。据了解,这54种野生动物的用途主要是食用、药用和取其皮毛制衣。 54种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保护的一级、二级,也有属于“三有”野生动物的。饲养野生动物时,种源、场地、技术、资金经过审查合格时,必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要经营的还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 一级保护动物像梅花鹿的饲养经营,由国家林业局批准;二级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陆生动物,由省林业局批准;“三有”(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非重点保护动物由市林业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