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和发票需要收走吗?
一般来说,是需要的。重庆这边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材料: 1、盖章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温馨提示:不同地方的具体可能要求不同,请您一定要提前致电当地房管局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会收走的,是会退回购房户保管的。。。因为房产交易中心,一般是收购房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不会收原件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是需要购房户留作依据保管的。
如果对方收发票了但是时间长了没付款,没有合同可以起诉吗?
1,你同意不收他这3000块,而且票也不收回来了。那你在账上就做用现金收回来的3000块,就是你自己掏3000块给公司。这其中涉及的税费都由你公司承担,如果是增值税,像销项税公司承担,企业所得税肯定逃不了的。 2,你一定要收他3000块。这个时候票就不要收回来了,让他去用。几个月一年半载之后你让他给钱,他如果不给你就去告他,把你的发票送货单合同提供给法院,一般法院会让他付款的。如果他不还钱,也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他就会成为老赖。 3,你同意不收他3000块,对方也愿意把票还回来。如果是当月的,让财务直接作废这张发票,如果是跨月的,让财务开一张红字发票。 4,如果这张发票是普票,就灵活点。
劳动合同被公司收走了怎么举证?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