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灌木林毁坏多少亩构成犯罪?
毁坏林地的数量达到以下标准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个人林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 (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林木补偿费标准 (一)用材林: 1、幼龄林(包括未成林地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0.5倍。木材产值按当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杂木各自平均销售价乘以林木蓄积量; (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标准的2倍。 (三)经济林: 1、尚无收益的经济林为实际造林、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 3、收益盛期的经济林为上一年度年产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为本条第(一)项第1目幼龄林的全部投资。 (五)苗圃地苗木为当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总价值的2倍。 (六)竹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子产值的2倍。竹子产值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总株数。 (七)零星树木为当地上一年度实际销售价。 (八)其他附着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
工业林地的划分?
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 (1)乔木林: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其中,乔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按片林调查。 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 ①纯林: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 ②混交林: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不到65%的乔木林地。 (2)红树林:生长在热带和亚热带海岸潮间带或海潮能够达到的河流入海口,附着有红树科植物和其它在形态上和生态上具有相似群落特性科属植物的林地。 (3)竹林:附着有胸径2cm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 2.疏林地: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cm的小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2m;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灌木林带的带距≤4m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
工业林地是指为了工业目的而种植的林地,其主要功能是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材料,如纸浆、木材等。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和树种选择,可以将工业林地划分为短轮伐期林地、中轮伐期林地和长轮伐期林地。 短轮伐期林地以快速生长的树种为主,伐期一般为10年左右,适合生产薪炭、木屑等产品;中轮伐期林地以中等生长速度的树种为主,伐期一般为20-30年,适合生产纸浆、钢材等工业原材料;长轮伐期林地以生长较慢的树种为主,伐期一般在30年以上,适合生产高档木材和家具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