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税收取消在哪一年?
2006年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国的农业税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公粮从哪一年免除的是谁提出的?
公粮就是我们以前说的农业税,是2006年取消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由于我国经济特别是工业发展了,有能力支持农业发展的,可以取消农业税了。
农业取消公购粮是那年?
自2004年起,全国部分省开始试行减免农业税,2005年1十二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从2006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