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标签标准规定?
①标注“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该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允许限量的规定。 ②标明能反映饲料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允许同时使用商标名称或牌号名称。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 ③标明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保证值必须符合产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要求。 ④标明原料组成,单一有效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可不标注原料组成。 ⑤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进口产品也可以只标明标准的名称。 ⑥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法定名称、准确含量、休药期及其注意事项。 ⑦标明每个包装物中的净重或净含量。 ⑧标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 ⑨标明该产品的保质期,根据需要可标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 ⑩标明饲料生产者的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进口产品也可以不标注
法律分析:应标明产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实行进口登记管理的产品,应标明进口产品复核检验报告的编号。以上均指有效的编号。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是这样。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允许添加的药物有哪些?
根据农业部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添字”; 第二类是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并规定疗程,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第一类饲料药物添加剂有34种,其中,可在猪饲料中长时间使用的有氨苯砷酸(阿散酸)、洛克沙胂、杆菌肽锌、黄霉素预混剂(富乐旺)、维吉尼亚霉素(速大肥)、喹乙醇(禁用于体重超过35千克的猪)、喹烯酮(农业部第295公告)、那西肽预混剂(农业部第1204公告增加用于猪促生长)、阿美拉霉素(效美素)、盐霉素钠(优素精、赛可喜)、硫酸黏杆菌素(抗敌素)、牛至油(诺必达)、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预混剂(万能肥素)、土霉素钙、吉他霉素、金霉素和恩拉霉素。在使用药物添加剂时,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分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第二类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伊维菌素预混剂等24种,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须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
饲料添加剂包装袋国家标准?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 加人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人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伺喂反刍动物”字样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是我国饲料产品销售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0余万家,承载着将饲料产品销售到千家万户的重任。为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提出了明确要求: (1)要有经营资质经营者应当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内容涵盖饲料产品。(2)要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对行业基本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经营的产品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要有温度、湿度控制等贮存要求,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其仓储设施应当满足相应的要求。(4)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经营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养殖者正确使用饲料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贮存、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质量。(6)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7)建立经营产品的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保障经营产品的可追溯。购销台账至少保存2年。 除了上述要求外,经营者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诚信经商,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2. 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饲料安全和质量标准的法律法规。 3. 拥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设施和设备。 4. 有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渠道。 5. 有一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
中药材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以下是我的回答,中药材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中药材在饲料添加剂中的使用,确保其安全、有效和合法。 该办法规定了中药材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措施,以保障动物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查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