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铁皮石斛种植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范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范文

时间:2023-12-05 10:54:31

本文目录一览: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农业经营主体一般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经营组织或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义上讲则是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上,从事农业资源开发,其中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经营,以及开展农业技术、教育、信息管理与生产资料等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单位,包括:农业开发公司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联合体、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社会服务组织与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四类型八类群。 狭义上讲则是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上,从事具有一定规模,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业资源开发,其中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经营与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单位,多聚焦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实体性质的经营主体。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虽然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主体包括哪些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概括为: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更好的农业生产资料、设备条件和管理水平,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生产率较高,以商业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管理组织。 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把新型经营主体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 (1)第一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民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新的、互助型的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不仅解决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不经济的问题,而且通过技术和资本的合作,促进农民生产的集约化。 (2)第二类,专业种养大户。专业种养大户是指从事某一种农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专业种养水平的农户。各地对农业大户的认定标准不一。在现有的专业种养大户中,相当部分尽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不高,甚至管理很传统、粗放,并不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般标准。 (3)第三类,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这是源自欧洲和美国的术语,在中国它类似于大型种养专业户的升级版。家庭农场的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家庭农场的基本属性和核心内涵相对清晰。家庭农场通常被定义为:农民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大规模、集约化和商业化的农业生产和管理,农业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主体类型怎么区分?

虽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有3种、4种、5种之说,但普遍都认为主要有4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1、专业大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家庭收入。 2、家庭农场:结合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3、农民合作社:以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等服务。 4、农业企业:以农产品加工或者流通为主,和农户共同促进发展。

三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并称为农业领域的三大新型经营主体。 三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点是: 1、在资金扶持、政策优惠、技术培训等方面均享受到来自于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扶持。 2、在带领农村的经济发展上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