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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如下 (1)造纸、化纤浆粕及制革三种“废水”和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系统的工业“废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200mg/l. (2)造纸、化纤浆粕及制革三种“废水”的耗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500mg/l;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系统的工业“废水”的耗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200mg/l. (3)凡排入流量小,稀释能力较差及供捕捞、养殖用水体的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度,跟据当地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颗粒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的浓度限值是: (1)PM10 50/150 μg/m(日均,一级/二级) (2)PM2.5 35/75 μg/m3(日均,一级/二级) (3)HCL 50 μg/m(日均),60 μg/m(时均) (4)SO2 80 μg/m(日均),100 μg/m(时均) (5)NOx 250 μg/m(日均),350 μg/m(时均) (6)汞 0.1 mg/m (7)铅 1.0 mg/m (8)二恶英 0.1 ngTEQ/m